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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继续做好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促使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关系,加大对工资收入过高的行业、企业工资分配调节力度,现就做好2006年企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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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省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三定”方案,以及《关于省人民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及各部门审批核准事项清理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2000]39号)的规定,省财政厅(统计评价处,下同)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不再参与省直企业2000年以后的具体工效挂钩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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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挂钩形式
计算口径
挂钩基数的核定
浮动比例和含量系数的确定
考核指标
挂钩工资的清算
有关财务处理
加强工资发放管理
组织实施
(一)挂钩形式
挂钩形式改“单挂”为“复挂”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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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凡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经批准都要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计税工资等办法。
(二)1994年底以前省及市、地人民政府出台的物价补贴,经劳动、财政部门批准后,可核增工资总额基数。1994年底后,再出台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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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国有、集体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如何审批?
企业应首先制定其当年工效挂钩方案(新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应写出工效挂钩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上年度劳动工资情况年报、《申报工效挂钩审批表》及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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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继续坚持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未经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同意,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不得擅自改行其他方法。。对于在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中与主管部门脱钩转制的企业,要在管理上做好衔接工作,对挂钩范围发生变化的企业,要根据情况重新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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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解决部分企业工资问题
内容提示:
改革原则和指导思想
改革范围和时间
改革办法和内容
(一)改革原则和指导思想
企业工资工作要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既要以市场为取向,坚持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分配自主的指导思想,不断深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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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审核的对象和内容
审核的原则
审核的程序
(一)审核的对象和内容
审核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工资总额,具体包括清算企业执行上年工资总额调控方案的情况和审定企业当年工资总额调控方案。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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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实行范围
工资总额组成
管理规定
(一)实行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的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都须纳入实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范围,企业全部职工的工资(包括临时用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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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试行范围
具体内容
管理和审批
有关规定
(一) 试行范围
1996年先在省委、省政府确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省属化工企业试行。试行期暂定一年。各地是否按本办法试点,由各地自定。
(二)具体内容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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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扩大实施范围的目的
做好新旧办法的衔接
实行双含量调控
基数的核定
调整地区、部门间的工资分配关系
做好计划分解与其他调控手段的衔接
加强监测和预警
相关指标的解释
(一) 扩大实施范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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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办法
继续执行现行政策
以实现利润、实现税利为主要挂钩指标
维持现行管理体制
(一)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办法
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对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调控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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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实行范围
包干工资基数的核定
包干工资基数的调整
包干工资结余的使用
包干工资的考核和结算
(一) 实行范围
暂不具备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条件的国有企业,均应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
城镇集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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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企业工效挂钩办法
内容提示:
实行范围
实施原则
计算办法
基数的确定
审批程序
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 实行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主营出口业务的外经贸企业。
(二)实施原则
1.体现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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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建立职工升级制度
升级指标安排
企业自主决定升级范围、对象及时间
坚持考核升级
有关规定
(一) 建立职工升级制度
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在保证工资总额中活的部分占有适当的比例的前提下,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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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具备条件的企业都应实行工效挂钩
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作为否定指标
合理剔除非劳因素
加强管理
(一) 具备条件的企业都应实行工效挂钩
各地(市)、各部门所属国有企业,凡有条件实行工资总额同经
济效益挂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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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
加强管理
坚持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复合指标挂钩办法
(一) 加强管理
1. 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工效挂钩工作,进一步完善工效挂钩办法,认真确定具体挂钩形式、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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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指标及挂钩基数的确定
1、经济效益指标基数
所有企业原则上都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办法。对少数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物量和价值量双挂钩的企业,1999年要进一步增大与实现利润挂钩的比重。1999年以前已挂钩企业以上年计提工资的经济效益数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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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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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劳社工字〔2007〕92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工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职工积极性的提高,使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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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原则
1、 继续坚持"两低于"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必须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2、 继续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作为挂钩企业提取新增效益工资的否定指标,未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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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范围
1、 所有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2、 生产经营趋于正常并具备工效挂钩条件、开业在一年以上的新建企业;
3、 原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后,企业要求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可列入挂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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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核定
事项名称: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核定
责任处室:劳动工资处 联系电话:87053044
办理对象: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设定依据:原劳动部《关于发布〈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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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浙劳社薪[2000]15号
各市、地、县劳动(人事劳动)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总部《关于做好1999 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0 号)规定及年初全国劳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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